English

司机交通违法 处罚加计分

1998-07-1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7月15日电从今天开始,北京市对机动车驾驶员采取记分的办法,记录其一年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情况。驾驶员记分值累计达到12分的,须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。

据了解,交通民警在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时,同时执行记分。驾驶员一次有多项违法行为的,逐项累加记分。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,除按其违法行为进行记分外,还要按其所负责任对应的分值记分。一年内记录分值累计达到12分的驾驶员,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将发送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通知书》或公告通知。驾驶员须按通知的时间、地点接受教育培训。

据介绍,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7项交通违法行为,一次记12分;饮酒后驾车等19项违法行为,一次记6分;逆向行驶等37项违法行为,一次记3分;在人行横道内左转弯等33项违法行为,一次记2分;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等17项行为,一次记1分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